外观设计专利是专利权的客体,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,是指依法应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。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,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。中国《专利法》第二条中规定:“外观设计,是指对产品的形状、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、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”。可见,外观设计专利应当符合以下要求:
1、指形状、图案、色彩或者其结合的设计;
2、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;
3、必须富有美感;
4、 必须是适于工业上的应用;
外观专利申请所需资料:
1、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(一式4份);
2、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及所属的类别;
3、或者提交符合要求的六面视图的照片或图片(即:主视图、后视图、左视图、右视图、俯视图、仰视图、)和立体图,如果视图是对称的,可以省略一幅视图,但需要用文字说明;
4、简要说明要指出主要创作部位、是否保护色彩和省略视图的情况,要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,同时提交彩色和黑白图片或照片各两份;
5、上述图片或照片中的视图尺寸比例要一致,图片或照片的尺寸大小应当在3cm×8cm与15cm×22cm之间;图片或照片的背景应是单色,该背景不得有与本外观设计无关的其它物品或图案;
6、要求优先权的,应提供优先权文件副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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